扬子晚报网1月27日讯(通讯员 杨昌平 记者 梅建明)近日,南京江宁开发区交警中队接到一起警情。一名报警人称,在该中队辖区天元西路通淮街路口处,发生一起小轿车与电动自行车碰撞的交通事故。
接到该报警后,江宁开发区交警中队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处置。民警经了解得知,李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天元西路由东向西直行经过天元西路通淮街路口时,正好赶上直行信号灯红灯。李某一时心急,闯红灯强行通过。
不料,此时路口左转弯等待区正停着两辆客车。就在李某从客车车头驶过时,恰巧,王某驾驶小轿车沿通淮街由南向北直行经过。由于客车遮挡了双方的视线,王某刚驶入路口,李某就突然从右侧客车头前冲出,来了个“鬼探头”。双方避让不及,电动自行车一头撞上了小轿车。
经认定,李某闯红灯,负该起事故全部责任。
民警在此提醒,电动自行车在经过路口时,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切勿闯红灯。
校对 李海慧